自2001年王江泾镇水产专业合作社成立以来,秀洲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一批经营效益好、成员收入高、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示范社脱颖而出,成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排头兵。如何支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切实提高引领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对农民增收、农业发展有着特殊意义。
提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措施
2010年,秀洲被省农业厅评为首批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示范县(区)。目前全区纳入农业主管部门指导、扶持与服务名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95家。
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根据目前合作社运作规范水平不高的现状,秀洲区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通过优进劣汰的办法,提高合作社规范运行的积极性。首先是严格财务月报表上报、信用登记备案情况的审查,其次是结合项目申报加强对合作社运行的考察,最后是根据审查、考察情况对合作社名单进行相应调整,或给予一定观察期进行整改,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调整名录。
加强业务培训指导。一是积极组织合作社管理人员参与培训,二是主动上门指导,解决合作社的困扰,深入普及合作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扶持政策,解决其在发展上的困扰。三是充分利用“科技下乡”等渠道宣传合作社法律法规政策,培训指导提高合作社管理人员的法律政策、内部管理、财务管理水平,为秀洲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壮大提升奠定了基础。强化项目指导服务。针对合作社管理人员政策和文化水平不高的现状,通过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为合作社的项目申报和建设提供指导服务。
探索联合发展新路。农民专业合作社多而不强已成为各地的普遍现象,为破解这一难题,秀洲区积极开展探索,努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并与联合。经积极沟通协调,确定了由新奇特果蔬、王店三园鸡、王店瓜果等地缘接近、产品特色鲜明、口碑良好的三家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进行联合营销。
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对策
不断完善扶持政策。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一是财政、金融、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要与农业部门一起,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将税收减免等等相关政策落到实处,并积极争取上级对农村劳务、花卉、水产养殖给予更大的税收政策优惠。二是农经、财政等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转变职能,深化服务,加强技术、信息、政策等方面的指导,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财政扶持、项目申报、信贷支农等方面创造条件,支持其承担农业建设项目,提高科技转化和资金利用绩效,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政扶持力度。
破解土地制约难题。一方面是生产经营用地。一是要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做好土地流转纠纷的调处;二是土地流转扶持政策上可对流入面积较大、流入价格较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适当的补助。另一方面是设施用地。一是将农业用地纳入建设用地规划范围,使农业经营主体有建设用地可用,在立项、审批、融资等方面带来便利;二是落实设施农用地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因生产需要建造简易仓(机)库、生产管理用房、晒场等临时性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按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使用农地面积千分之五规模控制,视作设施农用地,由县(市、区)政府审批,报上一级国土部门备案;三是对带动一方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市级以上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用地指标上给予适当倾斜,结合土地平整、宅基地复垦等时机,安排好农业性用房用地,在位置、面积等方面优先考虑。
积极创新人才政策。一是加大对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高素质人才(大学毕业生)的补助力度,提高在合作社工作的大学生的收入;二是出台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聘用职业经理人管理的激励政策,提高合作社引进人才的积极性;三是创新人才政策,如通过统一招考的形式进入市级以上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大学生享有类似大学生村官的政策待遇,吸引有一技之长和管理能力的大学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作用。
加强监管规范运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日常运行和财务管理加强指导和监管,做好合作社内部治理结构和财务管理的指导和培训工作,促使其依法、规范运行。一是深入落实合作社动态管理机制。通过加强专项检查和日常管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达到相应示范性和规范化要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取消其相应合作社称号,待第二年整改后在自愿申请的情况下重新列入考察名单。二是探索会计代理制度。合作社自行聘用兼职会计的模式对提高其财务规范化水平存在较大阻碍。可探索由镇会计服务中心代理合作社会计,或者由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牵头成立合作社会计代理服务组织,便于统一指导,提高财务规范化水平。三是继续强化日常指导服务。通过举办培训或参与组织上级部门组织培训的形式提高合作社管理人员水平,积极走访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同时不断强化为合作社服务的意识。四是鼓励开展职业经理人制。通过政策引导、试点先行等手段,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聘用职业经理人管理合作社,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