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需要办理公证事宜;年纪大了,需要办理遗嘱公证;出国留学,也需要办理相关公证……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对公证的需求越来越大,我市群众的公证办证数呈逐年上升趋势,仅今年上半年,全市就办理公证案件15556件。为此,根据实际,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嘉兴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深入我市各公证处和服务站点了解情况,出台相关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提高我市公证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便民惠民措施不间断
为弱势群体开启“绿色通道”,如孕产妇、老弱病残等人员确有行动不便、身体不适等情况,无法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的,可向市誉天公证处申请上门服务;
为方便基层群众办理公证业务,针对南湖、秀洲两区群众的意见建议,市司法局及时抓紧市誉天公证处在两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公证业务办理点。在那里,可为当事人提供与市誉天公证处本部相同的公证服务;
凡70岁以上的老年人无需排队,凭老年证或第二代身份证就可在市誉天公证处优惠办理遗嘱公证和遗嘱密封保管,重阳节期间免费,节后半价享受此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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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这些年,围绕服务大局、服务百姓、服务民生、服务公益,我市公证服务机构频频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给老弱病残开通绿色通道、增设基层公证服务点、为老年人推出专门优惠服务,同时针对广大群众较为关注的公证收费问题,严格按《浙江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各地公证处接待大厅电子显示屏上更是公开各项收费标准,以便当事人知悉。为方便当事人和按低标准收费,市誉天公证处还采取了多项优惠措施,包括将房屋估价公司给出的房屋参考最低价作为公证收费的标准、对小额存款继承公证予以免费服务等。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如今,市誉天公证处在办理继承公证时,还推出了“一站式、一条龙”服务。
“一站式”,是指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时,所需要的一些证明材料,如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不再像原来一样必须由当事人提供,而是可以由公证处帮助代为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在当事人继承房屋时,公证处为当事人提供免费延伸服务,代为缴纳税费,代为办理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移登记手续,代为领取契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免去当事人各部门来回跑的麻烦,最终实现当事人从申请到直接领证的“人性化”服务。
“一条龙”,是根据当事人的要求,继续为领取三证后的当事人提供“跟踪”服务,免费代办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市司法局公管处负责人表示,由于公证处业务熟悉,提供材料齐全,有效缩短了抵押登记所需的办证时间,为当事人尤其是借款方节约了时间,让借款方能尽早得到所需资金。
公证服务监管不松懈
公平、公正,是公证服务的生命线。只有不断规范行业管理,才能有效提升我市公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公证服务中的接待、办证等重要环节,我市要求各地公证处进行全程监控录像,并对公证人员的工作作风和态度,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还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加大检查监管力度,要求每名公证员每两周进行一次公证质量自查,以公证员之间互查、主任复查的方式进行。在此基础上,认真执行并完善各公证处每月自查,各县(市)司法局每季检查,市司法局每半年开展全市性质量检查的“三查”制度。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我市更进一步细化要求,严格规范公证人员工作中的文明用语,要求公证人员必须耐心解答当事人的问题,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需提供的所有材料,并发放办证指南等相关宣传资料。实行首问负责制,当事人由第一位接待的公证员负责到底(当事人重新选择除外),为其提供便捷服务。当前,我市还优化各类公证办证软件,拟搭建电子自助平台,方便当事人利用网络与外界联络查找信息,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水平。
为确保长效监管,我市还全面建立健全公证人员执业记录档案制度。将公证员诚信服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廉洁办证、被投诉、卷宗归档及其质量、奖惩等情况列入执业记录,并与年度考核、年检注册等工作相挂钩。对公证员与审批人员意见分歧较大、难以把握的重大疑难公证事项,建立重大疑难公证事项讨论制度和请示上报制度,从源头上有效确保公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