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几个子虚乌有的种植场,4名被告人单独或交叉结伙为自己和他人虚开发票,累计金额达6800余万元……7月11日,秀洲区范围内最大的一起虚开发票案在秀洲法院开庭审理。
从2006年至2013年间,沈某、玉某、贝某相继以本人或他人名义注册了多家树木种植场,并于2011年至2013年间利用注册的树木种植场,在与售票单位未发生实际交易的情况下虚开普通发票。吴某则因业务结算或受他人请托,作为中间人多次联系玉某、贝某为自己虚开发票。
庭审中,沈某交代,自己最初注册多家树木种植场是因为生意不断扩大,一家种植场难以满足日常销售开具发票的需要。之所以从苗木生意转向虚开发票的“生意”,沈某说自己是“受到利益驱使”。由于种植出售苗木不用交税,虚开发票有利可图,沈某的假发票生意便越做越大,从最初“帮助”客户多开一些虚假发票,发展到了为来自省内外多个与自己没有业务往来的客户虚开发票,从而赚取每张300元至500元甚至更多的开票费。
玉某于2012年底开始,相继注册成立了3家树木种植场,除了其中一处有经营业务外,其余两处都是为了“做虚开发票的生意”。除了自己单干外,玉某还帮助沈某“记账”——将需开发票数、票面金额及出售金额等信息记录在册,并多次帮助吴某与沈某联系,开具虚假发票。据玉某交代,每次经她联系的“生意”,发票费都会由她转手交给沈某。沈某、玉某二人不仅自己单独开具虚假发票,还为对方虚开发票提供帮助。
除了联系沈某、玉某帮助虚开发票外,吴某还从贝某处购买发票。在一次与朋友的聊天中,吴某得知购买或帮助他人虚开发票也是违法行为,这才觉得大事不好,于是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而另外3名被告人则早已被警方抓获。
据检察机关指控,沈某参与虚开发票290余份,虚开金额累计29558075元;玉某参与虚开发票300余份,虚开金额累计28570040余元;贝某虚开发票40余份,虚开金额累计3999960元;吴某虚开发票95份,虚开金额累计9499410元。4人行为均属情节特别严重,应以虚开发票罪追究4人的刑事责任。
据悉,法院将择期对4名被告人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