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干部拖欠物业费的行为对不对?如何处理这种行为?开年伊始,从桐乡的官方到坊间,这些成为被热议的话题。从3月份该市宣布具体整治措施开始,到5月21日《桐乡新闻》点名追问三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将他们的不良行为晒给群众看,自然也给其他拖欠物业费的干部形成了巨大的压力。
报道一出,众说纷纭。有人为桐乡出重拳整治此行为叫好,也有人为三名领导干部开脱,拖欠物业费的行为错可能不全在机关干部身上,还有人质疑党委政府出面为物业公司“讨物业费”的举动是不是有越俎代庖之嫌?
且从机关干部拖欠物业费造成的不良影响说起。可想而知的是,部分机关干部长期拖欠物业费已经成为饱受物业公司、社区、群众诟病的“顽疾”,不然桐乡也不会如此兴师动众抓整治。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些机关干部抱着“拖欠物业费根本不是个事儿”的态度,主观上以各种理由搪塞物业公司,还有个别领导拖欠物业费长达6年之久。面对这种行为,物业公司、社区干部碍于领导干部的身份无可奈何,只能将不满和愤懑情绪装在心里,时间久了,营造团结和谐的干群关系以及党员干部的公信力从何谈起。
能不能按时缴纳物业费,虽说是一件小事情,但也是一面折射机关干部八小时外作风是否优良的镜子。现在敢不敢“担当”成为浙江衡量干部能力高低的一条标准,如果连按时缴纳物业费这样的“小事情”都担当不好,平心而论,又岂能指望这样的干部担当更重的责任?
“官德如风,民德如草,官风正则民风纯”,历朝历代在完善吏治体系中,都始终把对官员道德素质的要求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上。机关干部是权力的行使者,权力对应着责任,面对当前“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各项中心工作的挑战,应对广大党员干部提出更高的道德素质要求。俗话说得好,只有官员的个人道德上去了,才能赢来群众的同频共振,才能引领全社会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的整体提升。
回头来看桐乡整治机关干部拖欠物业费的成效,如今大部分机关干部都补齐了物业费。这一整治行动虽然告一段落,但透过整治行为本身,希望能给更多机关干部以思考,仔细对照下自己,究竟有没有承担起更高的道德责任,究竟有没有为老百姓树立一个好的榜样?如此,则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