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违章猪舍拆除,促进生猪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切实保护和改善我区农村生态环境,根据《关于扎实推进畜牧业减量提质转型发展的意见》(秀洲委办发〔2013〕30号)、《秀洲区畜禽养殖棚舍专项清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秀洲委办发〔2013〕31号)等精神,制定本次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禁养区全拆,限养区全管”的要求,结合畜牧业规划实施和美丽乡村创建,进一步加大违章猪舍拆除力度,确保完成拆除、退养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拆除20万平方米,退养10万平方米),上不封顶,年末生猪存栏控制在12万头以内,继续推进鸭舍清理,全面提升生态化、规模化养殖水平。
猪舍拆除、清退的范围:
一是禁养区内违建猪舍一律拆除,合法面积可保留,但必须退养;
二是限养区内的违建猪舍;
三是申报创建“无猪村、镇”、“无违建村、镇”和美丽乡村精品片区内的违建猪舍;
四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现一起,拆除一起:①外来养殖场(户);②发现偷排直排和乱抛病死猪被查处的养殖场(户);③以餐厨废弃物为主要原料饲喂生猪的规模养殖场(户);④新增机棚改猪棚的、空棚出租给外来养殖户的。
二、补助标准
区对各镇拆除违章猪舍的转产转业补助资金实行包干,补助政策按照《秀洲区畜牧业减量提质转产转业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秀洲政办发〔2013〕48号)执行。
各镇要从鼓励养殖场(户)自行拆除、清退,确保工作早完成的角度等出发,制定完善本镇推进方案和转产退养补助政策,并报区“三改一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进度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3月10日前),区、镇、村全面展开宣传工作,营造氛围。3月15日前,各镇上报推进方案和转产退养补助政策。
2.调查测量阶段(3月20日前),确定对象、测量面积。
3.公示阶段(4月10日前),对确定拆除的养殖场(户)及猪舍面积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4.实施阶段(6月30日前),签订拆退协议,实施猪舍拆除或退养。
四、工作措施
各镇、区级机关各部门要根据本次行动计划的工作安排,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力推进拆除退养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区畜牧业减量提质转型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次违章猪舍拆除行动,办公室继续设在区“三改一拆”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统一领导,集中办公。
2.注重统筹安排。本次拆除工作要与“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建设统筹结合,拆除的次序要优先安排禁养区、公路、河道两侧、自然村落密集区。
3.开展督查考核。加大考核力度,将各镇违章猪舍拆除工作列入区对镇年度目标专项考核。实施“半月通报、月度分析”工作制度。拆退进度较慢的镇,要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情况说明。坚持阳光拆除,阳光补助。资金一户一结,及时到位。对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党员干部带头拆除违章猪舍。
4.坚持转管结合。强化动物防疫、检疫、畜产品安全、病死猪收处、污染治理等监管基础。加大巡查和打击工作力度,坚决制止新建违章猪舍。对逾期未实施拆除的养殖场(户),停止供应生产用水用电。对存在危害环境、食品、公共卫生等违法行为的养殖场(户),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并拆除猪舍。对转产转业从事二三产业的,可免费享受就业推荐、技能培训。
附件:秀洲区2014年违章猪舍拆除行动计划表
附件
秀洲区2014年违章猪舍拆除行动计划表
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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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退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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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拆除面积下限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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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存栏上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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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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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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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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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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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合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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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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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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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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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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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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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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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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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江泾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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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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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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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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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车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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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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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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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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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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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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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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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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