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日前从市质监局获悉,《嘉兴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正式出台。今后,嘉兴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将面临质量工作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县(市、区)有关领导干部将被取消评优资格。
根据《办法》,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考核年度,具体考核工作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质量考核主要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领域的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两方面进行,包括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
记者从《嘉兴市质量工作考核要点》中发现,对于产品质量,将主要考核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食品药品质量合格率;对于环境质量,将主要考核地表水环境功能达标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和质量投入水平等内容。
“市质量强市办将根据质量发展的形势和任务,提前制定并下达年度质量考核细则。”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称,质量工作考核评定采用百分制,考核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A级(90分及以上)、B级(80~89分)、C级(60~79分)、D级(59分及以下),“当年度发生重大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安全事件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考核结果一律为D级。”
据了解,对于考核结果为A级的县(市、区),将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为D级的县(市、区),其政府(管委会)有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并在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整改不到位的将进行约谈,必要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质量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上述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市正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升核心竞争力,靠的是质量。只有抓住了质量工作考核这个“牛鼻子”,才能纲举目张,更好地促进我市质量水平的提升。“随着《办法》的实施及考核细则的出台,质量工作考核将成为各地推进质量工作的强大驱动力,更好地推动我市经济走上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该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