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公共设施建设也越来越讲究,不仅要美观,还要考虑方便特殊群体的使用。比如,一些新建的公共厕所在建设中就充分融入了人性化设计,如适当增加女性蹲位比例、设置残疾人专用蹲位等。但是,很多公共设施似乎都忽视了儿童们的需求。
比如,在一些公共场所的洗手间里,坐便器、蹲厕、洗手池等设施,大多是按照成年人的身高和体型设置的,没有考虑儿童的生理特点。儿童腿比较短,蹲在宽大的蹲便器上本身就很费力,如果厕所内的地面也没有根据儿童的特点铺设防滑材料,儿童独自到洗手间解手,一不小心就会出现滑进蹲便器等危险,造成身体伤害。
报道中的小女孩还算幸运,只是受到一点惊吓和皮肉之苦而已。此前有媒体曾经报道,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一名11岁男孩莫名失踪,警方经过走访调查,竟然在一旱厕内发现了男孩的尸体。民警根据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结果,并结合调查访问最后确定:孩子系到厕所解手,不慎落入粪池中窒息死亡。
不仅仅是洗手间里的坐便器、蹲厕、洗手池等,诸如公共场所的台阶、公交车上的扶手、拉环等等,似乎也都是专门为成年人准备的。孩子们因为受身高等因素的限制,要么被迫放弃使用这些设施,要么只能踮着脚将就着使用,稍有不慎就会跌倒,造成身体伤害。
公共设施之所以姓“公”,是因为它们是为所有公众提供服务的。因此,公共设施必须兼顾各种人群的生理特点及行为方式,让每一个人都能方便、安全地使用,既要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需要,也要满足儿童们的需要,因为在人身安全方面,生活经验欠缺的儿童比其他群体更需要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