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五水共治”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嘉兴市“清三河”行动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14〕10号)和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秀洲区“五水共治”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秀洲委办发〔2014〕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整治黑河、臭河、垃圾河的“清三河”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水共治、治污先行”战略部署,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原则,深化“河长制”管理,加大河道水环境治理力度,全力整治黑河、臭河、垃圾河,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建设“两富”现代化田园新秀洲夯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实现“城乡水岸垃圾全清理、黑臭河道全消除”的目标。
到2014年底,城乡“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全覆盖,全面消灭垃圾河,完成黑河、臭河整治任务50%以上,河道水环境明显改善。
到2015年底,通过统筹规划、科学治理,进一步推进小河小浜、断头浜整治,逐步恢复水体自净能力,基本达到“水下无淤积、水中无障碍、水上无漂浮、岸边无垃圾、岸堤有绿化”目标,完成黑河、臭河整治任务80%以上,区域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明显改善。
到2016年底,全面完成小河小浜、断头浜等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增强水体流动性,基本消灭黑河、臭河,恢复水体自净能力,全区整体水环境质量有根本性改观,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体要求。
三、工作内容
垃圾河清理: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搭建,特别是拆除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的违章搭建;清理堤防、岸边垃圾、水面漂浮物、水中障碍物和非法围网养殖,打捞沉船;对内源污染严重的河道进行重点清淤和整治,全面落实“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
黑河、臭河治理:分析黑臭成因,制订治理方案,由属地政府统一部署,多部门联动,针对不同污染源,采取截污纳管工业污水、城镇和农村集聚区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清除河道内源污染,以及调整优化河网布局、加快水体流动等措施进行系统治理。
建立全区统一的“三河”信息库,对黑河、臭河、垃圾河实行统一编号入库管理,做到“消除一条、核销一条”,最终达到消灭黑河、臭河、垃圾河的目标。
四、整治标准
(一)垃圾河整治标准
1.水下无淤积:河底基本达到无严重影响水质的污泥和影响河道引排水的淤泥。
2.水中无障碍:河道内无影响行洪排涝、水体流速的障碍物。
3.水上无漂浮:水面无影响河道景观的漂浮垃圾及破坏水生态环境的水生植物。
4.岸边无垃圾:河岸、岸坡、岸脚无垃圾杂物、死树枯枝,河道内水闸、码头、河埠、桥堍等附属建筑物周边无垃圾堆积。
5.岸堤有绿化:结合“四边三化”,大力开展河道绿化工作,在河道两岸栽插适宜树种,美化河道环境。
6.河道种养水生动植物:对有条件的河道,河面合理布局圈养水生植物,岸下栽植水生植物,河中放养水生动物,逐步恢复河道生态系统。
(二)黑河、臭河整治标准
通过多方联动、多元整治,封堵排污口,全面治理污染点源,基本消除河水发黑、发臭现象,并基本建立河道水生态系统,形成从水中到岸边较为完整的水陆植物交换系统,保持水体流动畅通,水体自净能力明显改善。
五、2014年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1月底前)。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全面排摸辖区内所有黑河、臭河、垃圾河,排定初步整治措施、治理时间、责任领导,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方案制订阶段(2014年2月底前)。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进一步查找明确“三河”污染源,根据轻重缓急,合理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按“六定”(定目标任务、定具体项目、定实施时间、定责任人、定保障措施、定考核奖惩)要求排出项目,并确定“三河”整治的分年度具体计划表,报区治水办。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3月-11月)。根据治理方案,按照“2014年全面消灭垃圾河和50%以上黑河、臭河”的治理目标,认真组织,真抓实干,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
(四)考核评价阶段(2014年12月)。按照年度治理方案,由区治水办牵头,组织区相关部门对各主体的每一条“三河”进行考核,对符合整治标准的予以销号,对未达到整治标准的继续实施整改,并对年度整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州工业园区要将“清三河”行动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治污先行”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和突破口,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统筹协调,确保“清三河”行动落到实处。区相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清三河”行动的顺利实施。
(二)保障经费投入。要整合各类涉农、涉水、支农资金,积极向上争取项目,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探索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土地整治、“三改一拆”等工作,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对事关民生的“清三河”行动项目资金,要简化程序,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尽量缩短项目前期手续。
(三)强化督查考核。进一步提高治水工作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分值权重,将“清三河”行动纳入区2014年度“三年”活动重点工作推进双月度考核。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督查,及时通报“三河”整治进展情况。对“清三河”行动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出色的,予以表彰奖励。
(四)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清三河”行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寻找“三河”,广泛开展“你寻找,我整治”、“你点评,我整改”,“我治理,你评议”等与广大群众互动的治理模式,监督“三河”治理成效。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推动全区“清三河”行动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