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再次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8个子项。此外,国务院建议取消和下放6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有关法律。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十八大作出的重大决策。新一届中央政府组建伊始,就明确提出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国务院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减少三分之一。国务院快马加鞭,持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马年新春伊始,就在去年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再次公布取消和下放一批审批项目,这体现了中央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的坚强决心。
转变政府职能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政府职能转变就是要明确政府的定位,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把该放的权坚决放开,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这其中,简政放权是重要前提。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对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具有重要意义。事实证明,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既有利当前,也惠及长远,堪称释放改革红利、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一招。
改革贵在行动,重在落实。经过一年来多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国务院在简政放权上已经取得了明显成绩,但离本届政府承诺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三分之一目标,还有不少工作要做。社会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着很迫切的期待。应该看到,改革越是深入,涉及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含金量”越高,触及的利益越深,遇到的改革阻力越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经到了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关口。凝聚改革合力、弱化改革阻力,进一步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摸底核实,继续推进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依然是当务之急。
当然,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决不意味着政府对这些领域放任不管了。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体两翼,不能偏废。放和管是两个轮子,只有两个轮子都做圆了,车才能跑起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以后,要切实加强对经济运行活动的事中和事后监管。只有把该管的管住管好,使政府管理能够贴近基层、贴近企业、贴近市场,才能消除制约转型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充分释放改革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