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7日电(记者韩元俊)2月7日是春节过后上班第一天,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2013年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汇报。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并交由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办理,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政协委员提出提案,是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主要形式。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充分体现了新一届政府忠诚于宪法,忠实于人民,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的施政理念。
李克强强调,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政府的各项工作和决策必须体现人民意志。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既是了解民情、汲取民智的重要方式和任务,又是政府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过程,更是政府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从多年的实践来看,政府办理建议和提案工作在不断进步。绝大多数部门建立了建议和提案分办交办制度、办理责任制度、联络员制度、建议和提案分析制度和督办考核制度,并不断完善代表委员“办前、办中、办后”三访联系机制,变“应对式答复”为“主动式办理”,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逐年提高。
数据显示,2013年,由国务院部门牵头办理的建议、提案分别为6672件和5065件,截至去年底,所有承办的建议和提案均已按时答复,涉及的问题大多得到解决。并且有98.5%的代表和97.7%的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或者基本满意。各部门在认真办理建议和提案过程中,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当面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共同分析研究问题,为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完善提供了科学依据,推动解决了一批改革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夯实了民意基础。
建议和提案落实质量高不高,还直接关系着代表委员履职的积极性。近年来,建议和议案办理质量虽然不断提高,但仍需有关部门努力,进一步改进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工作,完善交办机制,深入调研,明确按时办复、与代表委员直接沟通等“硬要求”,提高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让办理工作成为政府转作风、办实事、解难题的过程,从而让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真正落到实处,既更好地回应群众期盼,又进一步提高代表委员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