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民政局了解到,秀洲区于2009年出台重度精神病患者慈善救助办法,已连续五年定期为一级、二级重度精神病患者的低保、低收入家庭开展慈善救助。
据了解,该办法规定医疗费用经城乡合作医疗报销、困难群众政府医疗救助和慈善大病救助后,剩余的自负部分由区慈善总会再救助60%,慈善救助后剩余部分医疗费用由所在镇(街道)、村(居)和患者家庭分担解决。截至目前,秀洲区累计救助重度精神病患者69人次,救助金额达16.21万元。
近年来,秀洲区重视社会保障工作,区民政局将精神病患者救助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精神病患者作为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进一步加强精神病患者救助工作对于扶助困难弱势群体、保护精神病患者人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