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浙江省人大常委会17日发布的公告得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的决定》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修订后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17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浙江成为全国首个完成了启动“单独二孩”政策的法定程序的省份。
根据修改后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经秀洲区计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到,《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通过浙江省人大修改,并开始于1月17日施行,“浙江省只是完成了启动‘单独二孩’政策的法定程序,但目前具体如何实施还在等待上级通知。”
据了解,经区计卫局组织走访调查,初步统计在秀洲区共有6096户家庭符合申请“单独二孩”政策条件。工作人员介绍到,等“单独二孩”具体如何实施的文件下达后,符合“单独二孩”申请条件的家庭便可向秀洲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再生育的申请,经工作人员进行身份审核同意后,发放再生育证明,便可再生育第二个孩子。“符合政策也要经过计划生育部门审核同意才能再生育,只有经审核同意后并领取到再生育证明,才算是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若未领取再生育证明便再生育的依然是属于程序性违法行为。”相关负责人介绍到。
据悉,在3月31日前,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拟近期再生育的且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对象,将抓紧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
符合“单独二孩”政策且计划要再生育的家庭需要提前做好什么准备呢?区计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到,符合“单独二孩”且计划要再生育的家庭,一方面可提前准备所需的材料,例如再生育申请表、目前孩子的出生证明、夫妻双方或单方的独生子女证明、户口簿(户籍证明)、结婚证以及夫妻合照等;另一方面春节来临要戒烟酒,加强身体调理,为宝宝创造良好的生育环境;对于高龄妇女,生育孩子要特别注意优生优育,防止和减少缺陷婴儿出生;同时提醒准备再生育的家庭要避免“扎堆”生育,否则不利于孩子今后的就学、就业。
区计卫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单独二孩’政策落地,秀洲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将根据上级布置很快启动受理‘单独二孩’再生育申请。但也并不意味着放松计划生育工作,针对一些违法生育的行为,仍将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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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再生育证明》基本办理程序:
1.领表: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的夫妻,向生育管理地村(居)民委员会或镇(街道)计生办领取并填写《再生育申请表》和《再生育审批表》。
2.盖章:表格分别经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生育管理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逐级审核并签署意见。
3.提交:报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4.审核: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再生育表》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再生育证明,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