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区发改局获悉,在国家能源局于近日公布的全国第一批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名单中,秀洲区榜上有名,成为全国首批81个新能源示范城市之一。
据悉,“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建设100个新能源示范城市,新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由2010年的3%提高到2015年的6%以上。新能源示范城市的建设主要是促进各类可再生能源及技术在城市推广应用,加快城市新能源利用的步伐,提高新能源利用在城市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区发改局经济发展与体制改革科有关负责人说,根据文件要求,秀洲区将重点发展太阳能和生物质能,实施居住建筑与商用建筑太阳能热利用、产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污泥干化焚烧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到2015年末,规划区内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2万千瓦,人均太阳能集热面积超过900平方米/千人,通过污泥和农林废弃物能源化利用为城市提供蒸汽和电力。
“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的规划布局将紧密围绕重点项目来建设,从而推动秀洲区能源结构优化、节能减排、加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该负责人介绍,预计到2015年末,随着秀洲区“五位一体”光伏科技城、光伏微网示范别墅区、绿色循环集中供热示范区、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理和可再生能源建筑绿色供热(冷)为支撑的5个重点项目的建成,全区将新增新能源利用量达23.03万吨标准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