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秀洲法院王店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案件。乍一看,案件很简单,就是两个人酒后驾车遭遇交通事故死亡。案件发生后,后座乘客的家属把驾驶人的家人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这也合理。案件的奇怪之处在于,后座死者的家属还顺带把他们所驾驶车辆的车主一起告上了法庭,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故事的主人公小陈和小张是一对好哥们,今年9月的一天,小陈约小张去喝酒。一顿酒足饭饱后,两人踉踉跄跄打算回家。为了早点到家,小陈带着小张去朋友小王家,向小王借了辆摩托车。可谁曾想,小陈在载小张回家的路上,与桥的护栏刮擦后又与路边行道树相撞,事故导致小陈当场死亡,小张经抢救无效后也不治身亡。
后经交警部门调查,小陈只有汽车驾照,没有摩托车驾照,出事故时属于醉酒驾驶,且他们所骑的摩托车已达到报废标准,最后交警部门认定,小陈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惨剧发生后,小张的父母痛不欲生。好好一个孩子,被小陈一个电话叫出去吃饭后,就永远回不来了。伤心欲绝的小张父母把小陈的父母、配偶、子女一起告上了法庭。同时小张父母也认为,小王没有审查小陈的驾驶资格,随意将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借给醉酒的小陈,也应当赔偿,于是把小王也一同告上了法庭。
开庭当天,三方展开了激辩。
小陈家人当庭抹泪,小陈出事故死亡家里已经愁云惨淡。现在事故认定责任人是小陈,那么他们会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小王,明知自己的摩托车将达到报废标准,在没有审查小陈驾驶资格的前提下仍然借给醉酒的小陈,也存在过错,而小张明知小陈是醉酒状态,不但不劝阻小陈,还欣然搭载,其自身也存在不小过错。
小王这边则是大喊冤枉,小王说自己的车停在门口,是小陈和小张自己骑走的,这并不是他的错。至于为什么他们能将车开走,小王解释因为摩托车的钥匙坏了,一直断在钥匙孔内未拔出,所以两人可以轻松骑走。另外小王还强调,之前两人也有向他借过车,在自己不同意的情况下两人也曾强行开走过。
对于三方争论的焦点,法庭全部记录在案,至于案件今后的走向,静待法院的判决。在此也要提醒各位车主,生命只有一次,请小心谨慎,不要既伤了身又伤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