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新区司法所 葛志强
本人作为校外辅导员,充分结合自身新区司法所工作特点,热心于协助开展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尽己所能,配合学校、联合家庭,进一步提升学生德育素质,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在思想政治上,本人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热爱青少年、关注青少年成长,真诚愿意为青少年德育事业服务,努力成为德育工作的有力助手、家庭德育工作的有力保障;在实践工作中,本人亦积极履行校外辅导员职责,配合学校开展诸多活动,做好相关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1、从我做起,学法守法。作为校外辅导员,本人积极参加培训及各类专业法制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并在生活中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发挥表率作用。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充分带动青少年学法的积极性与守法的自觉性;
2、法制宣传,深入人心。运用丰富多彩的形式与手段,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通过开展一次法制宣传图片展、进行一次法律知识讲座、播放一次法制教育宣传片等多样渠道,使青少年受到法律知识潜移默化却深远持久的影响,从而提高法律意识与法制观念;
3、理论实践,双管齐下。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内理论学习环境,通过发放与青少年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册、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扩宽青少年的法制理论学习渠道。在学生拥有一定的法律基础之后,带领青少年延伸开展各类校外实践活动,如制作法制宣传农民画、争做社区法制宣传员、聆听法庭审判等,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深化学生对于法律的认识。
4、家校联合,互动教学。一方面,积极与学校老师配合,定期组织与学校班主任的座谈,协助老师开展学校德育工作,在日常教学计划中加入法律学习环节。此外,了解学生各阶段情况,切实关心青少年心理成长,帮助学校做好“双困生”和有劣迹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另一方面,以学校为中介,开展与学生家长之间的互动交流。通过“家长学校”等创新形式,针对家长开展集中性的教育引导,使得法制教育在家庭得以有效延伸,实现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齐抓共管与综合治理,成功营造了青少年保护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