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陶是安徽人,来嘉兴已经有好多年了,别看他只有小学文化,居然想出了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主意,而且还搞得“风生水起”的,经营数额达到了60万余元。可大财没发多久,老陶就被端了窝,不仅自己被抓了进去,还搭上了儿子和外甥。
据老陶交代,他做烟花爆竹生意已经有13年了,一开始都是从安徽老家那边进货。从2010年7月份起,他开始从杭州乔司等地进购烟花爆竹并存放在农户家中,采取上门推销的方式将烟花爆竹销往嘉兴、嘉善等地。为了能够发财,老陶做生意时还捎带上了儿子和外甥。儿子小陶主要负责在王店的租房里帮忙卖烟花爆竹,外甥小吴则负责开车帮忙运送烟花爆竹。
老陶说,自己最大的客户是嘉善的“朱老板”,2011年7、8月份的时候,他去嘉善推销,在嘉善商城碰到了“朱老板”,一番沟通之后,“朱老板”就从他这边开始进货,两年时间内总共货款就有20余万元。为了能够服务好“大客户”,送给“朱老板”的货老陶都是自己去送。
做了坏事,总是要被抓的。2013年2月1日,嘉兴市秀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查获老陶等人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一案并移交至公安机关侦办。根据查获的销售清单、账本及尚未销售的各类烟花爆竹的数量,非法经营数额共计60万余元。经技术部门检验,查获的各类烟花爆竹均系不合格产品。要知道,这些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可能产生多少安全隐患。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老陶等三人结伙违反国家规定,在未取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扰乱市场秩序,经营数额达60万余元,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三人刑事责任。
老陶作为长辈想要带着晚辈一起做生意的本意是好的,但是作为长辈的他更加应该清楚,违法犯罪的事情不能碰,现在老陶自己身陷囹圄,连带着也把年轻的儿子和外甥给赔了进去,实在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