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昨日,家住王店的李老太来到秀洲法院立案庭,颤颤巍巍地拿出一张充满年代感的千元存折,咨询工作人员怎么才能把里面的钱取出来。
据李老太说,这张存折是她母亲留下的。母亲过世前一直由李老太照顾,生活用品和存款也一直由她保管。前几年老母亲身体不好,过世前表示自己也没什么东西,只剩下这么点钱,就给李老太留个念想。
老母亲去世之后,李老太遵循母亲的意愿,这张存折也只当是母亲留给她的遗物,从来没有动用过。可世事不尽如人意,去年,李老太的儿子小任因意外受伤,至今卧病在床。小任是家里的顶梁柱,本来李老太吃住都是靠着小任,可现在小任一倒下,家里的开销就成了一大难题。
无奈的李老太只能拿出母亲留下的存折,说:“虽然这是母亲留下的唯一东西,怪舍不得的,可是现在实实在在活着的人才更重要,一千块虽然不多,也能对付一阵,等年底儿子的病就差不多好了,这样我们家才有希望。”
法院工作人员向李老太解释,因她母亲没有留下遗嘱,依照法律规定,需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信息及遗产的凭证,若需协商解决,需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到场才能进行财产分配。
李老太表示:“我还有一个弟弟,可是他从来都没有养过我母亲,照理就不应该拿这笔钱了吧?”
工作人员告诉李老太,若要在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其弟弟参与分配。李老太听到这里叹了口气,表示回家试着跟弟弟商量商量,毕竟是亲姐弟,也是一家人,如果真不行,再来法院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