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秀洲法院立案庭接待了一位满脸愁容的老伯,老伯自称姓唐,家住新塍。这次来法院是为了起诉同住一个村的邻居老李,要求老李归还欠款3万元整。
案件原本看来清晰明了,可在调取老李的身份信息时,发现查无此人。唐老伯顿时傻了眼,拍着桌子说:“大家同村邻居几十年了,怎么可能没这个人呢?你们有没有弄错啊?有没有仔细再查查?”
秀洲法院立案庭表示,户籍调取没有此人,也许是因为身份信息有误,建议唐老伯再向村里核实下。心急火燎的唐老伯赶紧回去查实,下午又拉长着脸来到法院。原来,唐老伯到村里核实后,发现老李名字中的“卫”实际为“惠”,在嘉兴方言中,两个字念起来是一样的,所以当时老李签下“卫”的时候,唐老伯认为“卫”才是老李的真实姓名。
由于唐老伯的欠条上并没有留下老李的身份证号码等资料,而现在老李外出打工一直联系不上,因此很难证明欠条是老李所写,这笔欠款该如何追讨让唐老伯犯了难。唐老伯无奈地说:“这点钱在别人看来也许不多,可这也是我辛苦打工攒下的血汗钱。本想着老李也算是多年的邻居好友,他开口借,我就没想这么多,他写欠条的时候我也就粗略一看,哪里想到老李会玩这样的‘招数’来讹我。”
鉴于唐老伯诉状上的“老李”并不存在,没有明确被告,法院建议他积极联系老李及其亲属以证明欠条上的“老李”是其本人。另外,法院也提醒广大群众,今后遇到类似的事情要多注意,民间借贷一定要注意借款人的身份信息,最好留存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