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的一天,小李照例和几个朋友一起小聚,按照惯例,大家又是把酒言欢。酒足饭饱之后,大家都准备散去了。因为小李开了摩托车,就开车载小王一起离开。朋友劝小李,既然喝了酒,就不要开了吧,可小李并没有听大家劝说,执意要开车。晃晃悠悠的小李就开着摩托车载着小王离开了。
路上,小李的摩托车和一辆小货车发生了碰撞,小李和小王都摔在地上。货车司机小张一看出事故了,赶紧下车查看情况,几个人因为到底是谁的过错发生了争执。推搡中,小王被推倒在了地上。小李趁着酒意就发飙了,与小张扭打了起来。
路人将两人拉开后,交警也赶到了现场。经鉴定,小李的酒精含量已经超过了醉酒驾驶的标准,而小张的伤势也构成了轻伤。
小李对自己醉酒驾驶和打人的事实都供认不讳,但是他觉得自己喝了酒之后脑袋不清醒,而且自己是出于自卫的心理,不应该追究他故意伤害的责任。
不管是自卫也好,故意伤人也罢,这些法院都会做出公正的判决。但是,小李喝了酒还开车这么草率的行为,社会上是绝对不提倡的,因为这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是对其他人的不负责。秀洲法院将择日对本案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