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时,17岁的小晴通过网络认识了18岁的小光,当时小晴还是一名高二学生,小光也还是刚考上大学的大一新人。两个人通过网络建立了友谊,在长时间的网聊中又产生了懵懂的爱意。2008年下半年,两人终于从网上走到了现实生活中。值得庆幸的是,两人并没有遭遇所谓的“见光死”,反而感情更加深厚,并确立了恋爱关系。
2009年,小晴也考上了大学,当时小光已经大三。2011年,大三的小晴和刚毕业不久的小光两人在2月14日情人节这个具有特殊含义的日子登记结婚。婚后,小夫妻俩也是你侬我侬,小日子过得甚是甜蜜。可没多久,小晴怀孕了,孩子的降临让这两个自己都还未“断奶”的小爸爸、小妈妈焦头烂额。小孩子买奶粉要钱,什么都要钱,这让小家庭捉襟见肘。小晴要求小光学会存钱,不要乱花钱。小光对小晴也是颇有怨言,因为各种小事吵架不断升级。随着吵架的次数增多,两人之间的矛盾也愈演愈烈。一次吵架后,小光强行将小孩带到了自己父母家,决定不再与小晴一起过下去了。
为了与小光和好,小晴三番四次到小光家,但是遭到了小光和公婆的拒绝。无奈之下,小晴向秀洲法院起诉,要求与小光离婚。
让法官不知该庆幸还是该伤感的是,念过大学的两人都懂法律,离婚的速度相当“快捷”和“理性”,调解中没有哭闹,没有死缠烂打,没有不停的痛斥和说落对方的缺点和错误,财产也没有纠葛。
就这样,双方离婚了。小孩由小光抚养,小晴付生活费至儿子十八周岁止,教育费、医疗费凭发票由原、被告各半承担。小孩上幼儿园前每月随小晴生活一个星期,上幼儿园后小晴每月探望两次。
高中相恋,大学结婚,这样的感情是很多人羡慕不来的,但是两人最终还是输给了时间,在相识的第六个年头分道扬镳,令人不甚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