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是一家公司内部小卖部里的员工,每天下班后,他都在清点完货物之后将门锁好。今年3月底的一天,他和往常一样的时间到公司上班,发现小卖部的房门敞开着,小张赶紧进去,发现抽屉铁盒子里大概200多元的零钱没有了。因为只被偷了200多元,小张嫌麻烦也就没有报警,只是多长了个心眼,以后都不在小卖部内存放零钱了。
可过了一周,小张上班时发现小卖部的门又开了,清点之后发现少了两瓶饮料、一瓶矿泉水和一碗方便面。损失确实不大,但是连着两次失窃,公司决定在小卖部门口装个摄像头。
平静了两周后,小张上班时发现小卖部的门又敞开了,清点后发现又少了三瓶矿泉水和一瓶饮料。小张赶紧查看摄像头,结果发现摄像头的线被剪断了,只拍到一个不甚清楚的人影。而就在当天,住在公司员工宿舍内的小李和小王也失窃了晾晒在屋外的一套衣裤及一双运动鞋。
虽然这已经是三番四次被偷,但是由于每次的数额都不大,而且大多是吃的东西,所以大家都不了了之。5月初,小李和小王结伴去公司附近的网吧上网,突然发现身边那个正在上网的年轻人身上穿的衣服和鞋子很眼熟,再仔细一瞧分明就是自己被偷的衣服和鞋子。两人感慨,现在的小偷胆子真大,居然还敢到公司附近上网。小李留在网吧盯着那个年轻人,小王赶去报警,等两人领着民警出现时,年轻人才彻底反应过来。
秀洲法院审理该案时,年轻人供述自己除了偷窃该公司的钱物外,还偷了公司附近两家4S店里的两台笔记本电脑、两部照相机,甚至还偷了附近汽修厂里的未拆封中华烟3包、已拆封中华烟一包、指甲钳一把、螺丝刀一把。
当法官问她为什么要偷饮料、方便面时,年轻人说因为家里不管自己,没有工作所以没有经济来源,不得不去偷,既然看到这些吃的喝的,就不要错过了。年轻人因盗窃价值6200元的财物,被秀洲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