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专家和家长批评可操作性不强的《中小学生守则》已经启动修订,空洞内容将被删除。近日,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王定华在北京酒仙桥第一中学考察时透露了上述消息。现行《中小学生守则》共10条,200多字,涉及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热爱科学、珍爱生命、热爱大自然等多个方面。
现行《中小学生守则》之所以遭到众多专家、家长和社会舆论的批评,主要因为它的内容显得空洞,可操作性不强。比如在讨论中小学生遭性侵案件时,人们不约而同地提到英国小学生守则中有“保护自己身体”的规定——该规定强调儿童应当知道身体属于自己,身体的某些部分应被衣服覆盖,不许别人看,不许触摸。通过对比,很多人认为国外的学生守则实用性更强,并认为实用性强只是一种表面现象,背后的教育理念差距才是真问题。
现行《中小学生守则》大多是四字句口诀,的确朗朗上口、方便记忆。但这也折射出教育理念的偏差——更注重传播效率,而对实践效果并不在意。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守则虽只有短短200多字,却从爱国到爱环境、从尊敬老师到遵守法律,内容无所不包、面面俱到,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完人教育”思维的体现。
相较于国外那些具体、浅显的学生守则,我们的学生守则通篇都是价值传导。国外学生守则更倾向于“情境教育”,告诉孩子在每种具体情况下应该怎么做。比如,鉴于地震多发,日本的学生规则中有地震中如何保护自己的生存教育;而在美国的学生守则中,可以看到一种互动的教育观念,比如学生听课若有困难,可以约见老师寻求帮助。不难看出,这些守则充分考虑了孩子的现实需求,很有针对性、实用性。反观我们的学生守则,价值传导固然重要,却缺少细节的支撑。
囿于传统观念乃至教育水平的差距,各国的教育方式难免存在差异,不同国家的学生守则会各有侧重。但有一点应该是一致的,那就是守则的制定要结合孩子的天性和特点,应该具有“学生视角”。如果预先设计一套价值标准,然后试图将每个学生“装”进去,无疑有悖教育自身的规律。
哲学家杜威曾言,儿童所学与社会情况愈有密切的关系和直接的联络,则所得知识愈加正确、愈加实用。在制定学生守则上同样如此,一个好的学生守则首先应该“接地气”,其次应该符合学生的特点,再次应体现先进的教育理念。有怎样的教育理念就会产生怎样的学生守则,有怎样的教育态度就会产生怎样的执行效率。换言之,我们期待学生守则具有“学生视角”,其实更是期待教育理念和方式发生转变,真正做到“一切从孩子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