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之间难免磕磕碰碰,闹了矛盾纠纷,应该心平气和地解决。可是,秀洲法院受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原告郑某将其楼上的11户业主及物业公司一并告上了法庭,要求12位被告赔偿财产损失共计68897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据郑某所说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13年3月2日,郑某回到家后,惊讶地发现家里的排污管已经堵塞,大量污水持续从马桶中涌出,卧室等房间被污水浸泡,地板、家具受损。他随即联系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也立刻派人对污水管道进行疏通,经过确认郑某屋内泛水是由于排污直管堵塞(管道内全是卫生纸巾等异物),但无法确认堵塞管道杂物的直接来源。郑某因此把楼上各家找了个遍,可是没有一家承认自己都把异物扔进马桶。一气之下,郑某将其楼上的11户业主一起起诉,要求11户被告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他认为物业公司未尽到疏通管道、维护房屋共用设施的义务,理应赔偿损失,也将其一并诉至法院。这11户邻居收到法院传票时都很惊讶,觉得不能接受。邻里间的矛盾是否就此调和呢?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