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公众参与“平安秀洲”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平安秀洲”建设的知晓率、参与度,营造全民参与“平安秀洲”建设的社会氛围,现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平安秀洲小精灵”形象标识。
一、征集时间
2013年8月2日至8月20日。
二、征集对象
凡从事或爱好设计创作的专业和业余人士均可参加。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须具有鲜明的平安元素和象征意义。
(二)作品造型简洁新颖、色彩明快,富有创意、美感和时代感,具有较高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三)作品须体现秀洲人文特色以及全民参与平安建设的理念。
(四)作品须配附书面创意说明。
四、提交要求
(一)提交电子稿(光盘)及A4彩色打印稿各一份。
(二)以快件邮寄或者直接送达两种方式应征,送达地址:嘉兴市秀洲区平安办(嘉兴市秀洲区行政中心223办公室),邮编:314031,联系电话:82720915、83680077。
(三)应征者应在邮件上注明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并注明“平安秀洲小精灵”字样。
(四)邮寄快件参与应征的,截止日期以邮件寄发地邮戳日期为准。
五、评选、奖励办法
嘉兴市秀洲区平安办将于8月下旬组织有关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出4件入围作品,再从中选出1件作为“平安秀洲小精灵”形象标识,该作品获5000元人民币稿酬,其余3件入围作品各获1000元人民币稿酬。
六、其他事项
(一)应征作品均不退还。一经选用,版权归征集单位所有。
(二)被选作品,作者有责任按征集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三)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剽窃他人作品的,取消评选资格,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由应征者自负。
(四)征集活动解释权归征集单位所有。
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建设“平安秀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