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秀洲区出台了相关政策意见,对文化设施建设、文化活动开展、文化评优争先、农民画画乡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文化事业以及文化企业做大扶强、文化平台自主招商等的奖励补助都作了明确规定。
在《2013年度秀洲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中,关于“文化强区建设”的板块提出了推进“文化强区”建设的相关优惠政策。《意见》规定,新建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400元(按文化建设实际使用面积计算)。新建或改建的文化广场、文化公园,则按其工程土建费或产权转让费的15%给予补助,单个文化项目的一次性最高补助额度为20万元。
和往年一样,区文化馆今年还将继续开展送戏下乡活动,让文化生活相对匮乏的基层群众也能近距离欣赏到高质量的文艺节目。从今年开始,区文化馆送戏下乡每场补助3000元,各镇、街道自发组织的业余艺术团送戏下乡每场补助800元。由区文化馆和镇、街道主办的艺术精品展览每场分别补助3000元和1000元。目前,秀洲·中国农民画艺术中心正在举办纪念建区30周年图片展。今年全年,艺术中心将举办13场展览,该中心常年开设的展览还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和农民画收藏展。
农民画是秀洲区的一张文化“金名片”,农民画画乡建设一直在秀洲区文化建设中占据重要位置。《意见》对秀洲农民画的艺术创作、对外交流和产业发展等方面都有奖励补助规定。对于优秀镇(街道)农民画创作基地、中小学农民画后备人才基地、个人画室分别奖励1万元、5000元和5000元,新创农民画个人画室每个补助5000元。经区相关部门认定,赴区外交流的农民画运营主体,按情况每次交流活动补助1万元至3万元,对农民画产业化运营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至10万元。
以各种补助资金作为后盾,秀洲区还将在文化领域重点实施7项工程,即文明素质提升工程、文化事业惠民工程、文化产业促进工程、文化精品创作工程、文化传播促进工程、文化人才培养工程、文化发展保障工程。通过实施一系列工程,增强先进文化的凝聚力,公共文化的服务力,文化产业的竞争力,优秀文化的创造力,文化发展的影响力、支撑力和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