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秀洲区质监分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宇城商务楼中在用的两台电梯未按要求进行定期检验,存在安全隐患,监察人员立即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停止继续使用电梯,并将指令书予以张贴公示。
近年来,电梯使用数量、使用频率快速增长,各地电梯故障、事故时有发生,电梯安全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面对部分使用单位电梯管理松懈、管理人员变动频繁等问题,区质监部门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通过采取监督检查公示制度(公示安全监察指令书)等方式,依靠社会监督力量,促进公共场所电梯安全管理。
据区质监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区质监部门将重点加强对电梯公共信息标志张贴使用情况的检查,必要时通过有关途径,向社会公示不符合要求的使用管理单位,让公众了解并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