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31日 12:25 [大 中 小] [打印]
近日,秀洲区食品药监局发布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要求各类餐饮单位,特别是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自办宴席等集体供餐单位要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各 项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方案,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区食品药监局提醒广大市民,在外出餐饮消费或外购即食食品时,应注意食物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不吃河豚、织纹螺等有毒食品和毛蚶等违禁食品,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在进食过程中如有异常感觉,应立即停止进食,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记者 赵晨 通讯员 向晓莉 编辑: 谢冬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