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中的征地拆迁,涉及地方统筹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是城市发展绕不过去的坎,素有“头号难题”之称。日前,记者从市征迁办了解到,在原市第一医院地块征迁试点的基础上,今后市区凡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都将执行“阳光征收”。
何谓“阳光征收”?用市征迁办有关负责人的话说,就是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把房屋征收的相关政策法规、工作程序、补偿结果,以及与被征收人有利害关系的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接受监督的行为。其好处在于征收过程的每一个环节,调查结果、评估结果、补偿结果等,第一时间公布,自觉接受监督。
为城市改造和新市镇建设征迁安置,说到底是为人民建设更美好的家园,理应得到衷心拥护才对。但是,从全国各地的实践看,无论房屋征收还是土地征迁,总会或多或少引起抵触和对抗。其中有补偿标准不合理、工作方式方法不适当等原因,但是征迁过程不透明、信息不公开的情况也不容忽视。首先,没有过程透明和信息公开,就存在暗箱操作的可能,有机会利用公权力制造明显有违公平的补偿方案,损害群众利益;其次,疑心生暗鬼,拆迁补偿如何确定、自身利益如何保障,这些群众关心的问题得不到答案,轻则滋生怀疑情绪,重则助长“谁声音大、谁能折腾,谁就获益多”的不当获利心理。
阳光是最好的权力防腐剂,公开是最好的疑虑清除剂。其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早有规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从近期城市有机更新实践看,我市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已经不再局限于结果公开,而是扩大到了政策、调查结果、征收补偿方案、安置房源、评估结果和补偿结果的“六公开”。这种把征收全程公开在阳光之下、把征收信息公开在群众之中的做法,防止了公权力的不当滥用,也消除了不必要的疑虑。城市有机更新推进至今没有产生一例“钉子户”就是对“阳光征收”的最好证明。
当然,“阳光征收”只是第一步,破解“头号难题”,还需要在公开的基础上,深入群众、深入实践,做到先暖心房再拆住房。期待在今后的城市有机更新和城镇化建设中,类似的探索和尝试能逐渐多起来,摸索出“头号难题”的“嘉兴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