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笔者从区农经局获悉,为切实推进畜牧业减量提质转型发展工作,秀洲区近日出台了《秀洲区畜牧业减量提质转产转业政策实施细则(试行)》。
《实施细则》明确了畜牧业减量提质转产转业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对象、范围及标准。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洲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精神,禁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户),限养区内外来养殖、泔水养殖、“过路”养殖和侵占基本农田的规模养殖场(户),按照有关清理计划和要求拆除畜禽棚舍,并实现转产转业的,给予畜牧业减量提质转产转业财政专项资金补助。
秀洲区补资金实行按实结算、包干使用,其中一类猪棚拆除面积占拆除总面积最高不超过70%。畜牧业减量提质转产转业补助资金由各镇组织统一申报,原则上每半年申报一次,于每年的1月5日和7月5日前上报验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