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常住人口100户至120户住户配1名保洁员,地处城郊、镇郊接合部新居民聚居的村,按常住新居民人口每500名增加一名保洁员;按照行政辖区内河道的长度配置确定,每5公里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按照所需保洁范围内道路每10公里配备1名保洁员;按照每1.5个村配备1名养护员或与列入养护面积的数量折算,每220至250亩配备1名养护员。
为有效巩固村庄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全区农村环境卫生质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努力打造现代化田园新秀洲,近日,秀洲区出台全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实施意见,通过建立农村村庄、河道、道路、绿化“四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行模式,使全区农村环境面貌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该实施意见明确了长效保洁队伍配置标准,同时,明确保洁员实行一员多岗,负责对卫生责任区内村庄、河道、道路和绿化的全面保洁、管护,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各镇、街道要加强对保洁人员的管理,定期开展保洁业务、安全知识等相关学习和交流。意见还专门对配置河道保洁设备进行了规定,意见要求,各行政村按照辖区实际情况配置保洁船只,原则上每个村至少配备一条钢质专用保洁船。进入航道的保洁船要具备适航条件,同时水面打捞要符合水上作业的相关规定。
实施意见同时明确,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经费主要通过个人(单位)缴纳,镇级配套,市、区补助等多渠道筹集。针对个人(单位),实行卫生保洁有偿服务,通过“一事一议”形式,向农户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建议按每人每月1元(包括常住新居民)收取,确保收取率达到90%以上;各镇(街道)、行政村(农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对辖区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收取环境卫生保洁经费。收取方式可以村为单位统一收取或保洁员责任区包干收取,并与保洁员报酬挂钩的办法,实行收支两条线。
与《秀洲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实施意见》同时出台实施的,还有《秀洲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标准》,该标准分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和公共设施管理等三个方面,共计21项。秀洲区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是一项基础性的工程,全区将按照“公共卫生保洁好、园林绿化养护好、基础设施维护好”的总要求,全面实施长效管理措施,在创造农村清洁环境的同时,引导农村居民的卫生行为和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