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了解到,自5月1日起,凡在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包括新城街道、高照街道)范围内的建筑工地、物业管理公司、沿街商户及辖区单位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将实行统一集中堆放,处置实行申报、备案制。
根据相关要求,建筑垃圾处置点为高照街道新塍大道南端。上述相关单位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处置的企业运输,应委托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有偿清运。
接下来,秀洲区城管执法部门将会同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对建筑垃圾(装潢垃圾)运输车辆撒漏、损坏城市道路等行为的集中整治行动,从源头上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