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带头先拆,才能服众。”3月22日,海宁市周王庙镇荆山村委会主任王晓良,指着自家刚被推平的汽车库说,前段时间市里部署拆违任务,自查发现自己家14平方米的汽车库属违建范围,就马上雇人将其全部拆除,希望在村里起个带头作用。
与王晓良一样,这几天海宁全市有900多名党员、干部都在动手拆除涉及自家的违法建筑。
据介绍,今年初,海宁市率先启动了拆违控违专项行动,提出2013年全市拆违面积不少于50万平方米、力争60万平方米的目标。
然而,拆违工作在各地都并非易事,如何才能有效推进?“必须是党员干部自己先拆。”海宁市委书记林毅说,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拆违也如此,只有党员干部主动拆、带头拆,群众才会心服口服,工作才能全面推开。
为此,海宁市日前出台规定,明确要求各级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员等,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于3月31日前带头拆除本人、配偶和直系亲属等的违法建筑。
规定下发后,海宁党员干部积极响应。斜桥镇党委书记杨文华介绍说,该镇在前期开展自查后,排摸发现全镇有20名党员、干部家里涉及违法建筑,经动员后,目前这些党员、干部全部签下了自拆承诺书,并已主动行动起来,没有一个拖后腿。
“拆违‘吾带头’。”海宁市委组织部负责人说,去年以来,海宁市提出了党员干部“五(吾)带头”口号,要求党员干部在服务发展、转变作风等方面做表率、树榜样,这次带头拆违就是将“五带头”精神落实到行动的体现。
不过,除了原则性的要求,海宁同时出台了刚性保障措施。“对于在承诺期内未完成自拆的党员干部,除当年度评先推优晋升一票否决外,还将给予约谈、媒体公开通报乃至党纪政纪处分等。”海宁市纪委负责人表示。
据悉,今年初以来,海宁市已拆除违法建筑9.2万平方米,复垦复绿土地面积11.1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