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秀洲区治水办获悉,2013年秀洲区范围内区级以上“河长制”河道水环境治理项目计划排定。按照“河长制”治水工作机制和“六定”方案要求,秀洲区对辖区内32条区级以上“河长制”河道排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共计170多项。
去年,秀洲区在落实水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中,以“河长制”管理为龙头,以项目化推进为抓手,针对重点区域和行业,扎实开展监管整治,启动实施了一批治水项目,治水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和阶段性成效,水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截至去年底,通过4个多月的努力,秀洲区范围内6个出境断面,9至12月的高锰酸盐指数、总磷和氨氮均值比1至8月的均值分别下降了12.7%、20.8%和53.4%。
据区治水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排定的这170多项治理项目均是按照上级考核交接断面和“河长制”河道水质合格的总目标,经与区环保、住建、水利、农经(区委农办)、爱卫办、秀源集团等相关职能单位及8个镇级责任主体研究与梳理,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兼顾流域、分步推进的原则制定出来的。
在每个项目制定时,都实现了目标任务明确、实施时间明确、责任人明确、保障措施明确等。如对新塍塘这条市、区两级“河长制”河道,就排定了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秀洲新区污水外排复线工程项目、喷水织机污水集中处理站工程项目(续建)、秀洲新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等十大项目,每个项目的具体实施时间都非常明确。
该负责人表示,治水项目的排定只是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步。接下来,秀洲区人大、区纪委、区治水办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推进情况的督办。实行“三公开一督办”通报制度,每月通报项目进展和水质监测结果,落实督办问题。年底将完成情况和绩效纳入区对镇级主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之一,并组织“河长制”责任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