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物价部门获悉,从3月1日起,与市民生活关联度较大的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将按新标准收取。
去年底,我市重新修订了市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经过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后,昨天起新标准正式实施。新的占道停车收费标准将市区划分为两类区域,一类区域包括市区二环以内收费路段及二环以外的主要道路(中山路、昌盛路、洪兴路、新洲路、新秀路、禾兴北路);二类区域为上述区域以外的停车收费路段(点)。
车辆不管停放在哪个区域的城市道路泊位上,15分钟内均不收费,1小时内收3元。在一类区域,从第二个计时单元开始,以半小时为一个计时单位,每个计时单位2元;在二类区域,从第二个计时单元开始,以1小时为一个计时单位,每个计时单位收2元。
比如说,车主将车停在市区中山路上,15分钟内不收费;超过15分钟,在1小时内的,按1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在1小时30分钟内的,按第一计费单位+第二计费单位计收,以此类推。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说,新标准体现了多停多付、少停少付的原则,同时也对不同区域和不同车型作了分类,可提高有限泊位的周转使用率。在此之前,我市道路停车按照每小时5元收取费用,然而,事实上执行过程中都是按照每次5元收取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道路停车时间过长、疏导不畅等问题。配合嘉兴市道路停车泊位电子计时系统的引进,新的收费标准更趋科学、合理。
此外,医院停车计时收费也将按新标准执行。为了增设停车泊位,党政机关、学校、其他事业单位等公共(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收费标准也已制定,旨在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利用空闲场地,拓展社会停车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