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月22日下午2时45分
地点:秀洲区拘留所问讯室
记者在秀洲区拘留所问讯室见到了高玉能。出生于1987年的他因拒不执行区环境监察大队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被移交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天是他被带到拘留所的第一天,他还须缴纳5万元的行政处罚金,而这笔罚金因为延期被强制执行,数额已经翻了一番。“我真不明白,我到底错在哪了?”坐在问讯室内的高玉能仍显得很茫然。
记者从区环保局了解到,高玉能所经营的生猪养殖场在王店镇蚂桥集镇,位于我市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猪棚就在长水塘边上,排污口距离嘉兴贯泾港水厂很近。为保护饮用水源,这一地带是明文规定的“禁养区”。
据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黄炼锋介绍,2012年4月,环保执法人员在例行排查时发现蚂桥集镇有个位于禁养区的生猪养殖场,据调查已经营运了一年多,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立即搬离。当时,作为经营者的高玉能还亲手写了一张“承诺书”,承诺在一个月内搬离禁养区,实际上却迟迟不动。8月1日,区环境监察大队对其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5万元,高玉能还是置若罔闻。于是,区环境监察大队将其移交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他成为秀洲区因环境违法被拘留的第一人。
时间:2月22日下午3时30分
地点:王店镇蚂桥集镇
踩着满地的泥泞,记者来到位于蚂桥集镇丰乐路附近的生猪养殖场,刚走近就闻到了一股泔水味和猪粪味。两个低矮的猪棚紧挨在一起,旁边是一个简易搭建的小窝棚,高玉能全家就住在这里,距离猪棚不到1米的地方就是秀洲区重点河道之一的长水塘。
“我们已经建了沼气池,这样也不行吗?”高玉能的妻子不知所措。区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耐心向她解释,无论是否有防范或治污措施,这片地带都不允许养殖。据环保专家测算,1头猪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6个人的污染物排放量,泔水、猪粪等未经处理的污染物直接排入长水塘,势必对饮用水源造成影响。
“秀洲区环保部门一直非常重视水环境治理,尤其重视保护饮用水源地,对任何污染行为都将给予严厉惩处。”黄炼锋表示,每个人都要有社会责任感,不能只为赚钱而漠视环境,这次事件对于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和畜禽养殖户等都有借鉴作用。目前,印染、电镀、化工等企业的工业废水基本已经入网,畜禽养殖污染物和生活污水成为造成水体污染的主要原因。区环保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同时对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户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附近的其他居民加强宣传,增强他们的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