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大事谁说了算?“一把手”还是干部“集体”?都不是,是村民公决。在近日召开的“第七届中国全面小康论坛”上,嘉善县重大村务决策公决成功入选“2012中国全面小康十大民生决策”。目前,当地正考虑在先期试点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指导意见》,全面推行重大村务公决制,让群众参与到村务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中来。此举被认为将进一步规范村级民主,同时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注入新活力。
一个县级的“重大村务公决”创新何以跻身全国“十大民生决策”?一言以蔽之,在于其还原“草根”权力,把过去的事后公示监督变成了事前决策监督,让村民自己说了算。诚然,在一些人看来,所谓村务再“重大”,也不过是些修桥、筑路、护岸、养老的事。但因为这些事直接关系到广大村民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当很可能激发干群矛盾,影响相关工作的开展、延缓推进速度。更何况,“两新”工程、“美丽乡村”建设甚至“河长”治水等工作,落实下去哪一项不是与“村务”搭上边,离得开村民的参与和配合?从这个意义上讲,重视村务,让重大村务决策更科学、更民主,既是解决具体事务的明智之举,亦是培育村民自治能力、推进基层民主的应有之义。
事实上,嘉善此次入选,只是我市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成就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在组织部门的直接指导下,全市各地积极探索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机制,以民主恳谈会、民主议事会、“村务公决”等为代表的村务决策形式,已成为我市基层民主建设中的一道“亮丽风景”。当然,对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新要求,我们最该做的是以此为起点,继续努力,不断摸索、创新,唯此才能最终建成“民议、民决、民享”的基层民主。
一句话,一个好的机制能营造一个和谐的环境,更能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推动发展。这既是我们积累的经验,也将成为未来奋斗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