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全市“优美庭院”创建工作现场交流会在海宁召开。作为我市“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的一个子项目,自今年3月,“优美庭院”助力“美丽乡村”活动正式启动创建以来,各地妇联组织发动广大农村妇女清洁家园、整治庭院,农村环境有了明显改观。据悉,该活动计划利用3年时间,逐年推进。其中,第一阶段目标是到今年底,30%的农村家庭达到“优美庭院”标准,每个镇(街道)至少有1个村达到“优美庭院”示范村标准。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农村各项社会事业日新月异,新农村建设及“两分两换”工程的推进让许多农民搬进了新社区、住上了小洋楼,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但脏乱差问题依旧困扰着不少乡村。街面上、河道里随处可见的垃圾不仅影响当地环境及居民健康,甚至还拖累全市断面水质。可以说,创建“优美庭院”、改善农村环境对于充实新农村内涵、推进城乡一体化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在传统的观念里,创建“优美庭院”、改善农村环境,最关键的是要转变农民观念,让农民从思想上摒除陋习,养成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这固然没错,但诚如马克思所言,“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农民的陋习既非一朝一夕养成,也非平白无故形成。在海宁盐官桃园村采访时记者了解到,随着道路硬化、污水收集等工作的开展及专职保洁员制度的实施,不仅乡村更整洁,农民也更加爱惜环境,环保意识显著提高。这提醒我们,加强农村环境配套设施的建设,有利于扭转以往农村环保存在的“破窗效应”,从而夯实“优美庭院”工作的物质与精神基础。
当然,环保配套设施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农民环保意识的培养更需要日积月累,因此,建立和完善“优美庭院”长效工作机制便显得很有必要。具体而言,各地各级组织应尽快建立分片联系制度,通过定点走访及时发现弱点、解决难点、挖掘亮点,使创建工作更具针对性;同时,将目前市对县、县对镇的责任考核机制细化、下沉至镇对村、村对组对户。只有通过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从小处着眼,坚持标本兼治、常抓不懈,才能防止出现“一阵风”和“脏乱差”回潮。
“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我们期待,随着“优美庭院”创建工作的深入,古人笔下那令人神往的“美丽乡村”能重现世间,那才是公众盼望的社会主义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