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记功表彰大会,给予见义勇为、火中救人的桐乡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许秉乐、周申恺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今年8月27日上午10时55分左右,许秉乐、周申恺从濮院办案返回桐乡市区,当行至桐乡绕城东路浮石桥立交桥南处时,发现一辆黑色朗逸轿车停在路中,汽车碎片散落一地。意识到发生交通事故后,他们立即拨打电话报警,同时下车查看。两人发现事故车内的安全气囊已经弹出,驾驶员处于昏迷状态。
此时,距事故车前方30米处有一辆无牌黄沙车正在慢速前行,其车尾有明显的撞击痕迹,具有重大肇事嫌疑。两人立刻驱车追赶,最后将肇事车成功拦截并控制驾驶员。随后,两人又折返事故现场,抢救受伤的驾驶员。而此时受损的朗逸车发动机已有两处蹿出火焰,并伴有浓烟。冒着被大火灼伤和车辆随时可能发生爆炸的危险,许秉乐、周申恺全力展开营救,但车门无法正常打开。危急时刻,两人徒手合力将车门掰开,将昏迷的驾驶员抬至安全处。眼看事故车发动机舱内的火势在蔓延,两人又投入灭火抢险中,避免了事故的扩大。在交警到来后,两人才将“事故”移交。
在昨天的表彰会上,当时的朗逸车主余新辉也来到了现场,他动情地说:“如果没有他们的施救,我今天可能就没法站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