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有关部门发布公告,经国务院批准,从今年12月1日起,我省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即从12月1日起,我省单位和个人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应当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昨天,记者从秀洲区国税局了解到,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涉及秀洲近600家企业。新政策的实施,将为秀洲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全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增添新动力。
据区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所指的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七大类。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征管。
该负责人说,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属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中小企业受益明显。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试点行业企业,将被划入小规模纳税人,交通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3%的增值税征收率与原营业税税率一致,而现代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原来5%的营业税税率将降为3%的增值税税率,税负下降明显。“在近600家的涉及企业中,有200多家都属于个体工商户,所以能够直接享受到税负下降的比例会非常高。”该负责人说。
“除小规模纳税人外,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取得的进项税也能够进行抵扣结算税款。”该负责人解释说,因为原先作为营业税的应税企业,采购环节所包含的增值税进了成本后无处抵扣,而“营改增”之后,增值税扣除了企业采购材料设备等的进项成本,减少了重复征税环节,从而起到结构性减税的作用。
秀洲区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认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开展后,一方面有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增强企业的发展能力;另一方面则是鼓励企业加快主辅分离,强化专业分工,有助于企业竞争力的快速提升。“无论是对全区‘一核两翼’组团式发展平台建设,还是对秀洲‘双业并举’战略的实施,‘营改增’都将是一个利好消息。”该负责人说。
记者从区国税局了解到,为确保试点政策的正确执行,目前,国税部门正在对试点纳税人逐户进行核实确认,同时,国税部门也在加大宣传力度,组织相关辅导培训,让相关企业及时了解掌握试点的相关政策,并提前做好资格认定、发票领购、财务核算等方面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