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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省份高速超速处罚比较:北京、河南较严,广东缓和

2012年9月29日 11:07 [ ] [打印]

   部分省份对高速公路超速的罚款规定

  即将到来的中秋国庆假期将为广大有车一族提供高速公路“免费大餐”。司机朋友在享受高速驰骋的快意时,可要小心踩油门,切勿超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条规定以是否超速50%为临界点,范围跨度比较大,给各省份在制定各自的实施办法时留下较大空间和灵活度。

  以京港澳高速为例,记者调查发现,沿线各省份对于超速的处罚并不相同。

  北京和河南对车辆超过规定时速50%的处罚较为严厉。《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北京除了吊销驾照外,直接处2000元罚款。

  河北省出台的《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区间进行了补充性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不足2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20%不足50%的,处200元罚款。

  湖北高速公路处罚标准对小型车和大型车的超速行为进行了区分。小型车超速20%以下的,处警告;超速20%低于50%的,罚款200元,扣3分;超速50%低于70%的,罚款1000元,扣6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超速70%的,罚款2000元,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大型车在限速70公里路段,时速90公里以下不予罚款;在限速80公里路段、时速100公里以下不予罚款。大型车超速20公里以上、50%以下,罚款200元,扣3分;超速50%以上的,一律罚款20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湖南对高速公路小型车辆超速违法的处罚基准更加细化:超速5%以下(含)的,处警告或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超速5%以上50%以下的,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超速50%(含)以上55%以下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吊销驾驶证;超速55%(含)以上60%以下的,处10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吊销驾驶证;超速60%(含)以上的,处1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吊销驾驶证。

  和上述几个省份比起来,广东的处罚稍微缓和。在高速公路上只有行车速度超过规定100%,才处2000元罚款,记6分,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超速不足50%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超速50%以上不足100%的,处1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假期高速免费的直接结果是车流量的增加,据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预测,假期全省高速公路车流量将比往年增长40%至80%,可能造成轻微事故显著增加。为避免因损害轻微的交通事故造成长距离的堵塞或引发次生交通事故,河南省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轻微事故提倡快速撤离现场,互撞自赔。湖北也要求加快事故现场的处置速度。广州交警联合广东省保监局首次在高速公路上(沿线的出口或服务区)设置交通事故快处理赔临时服务点,快速处理轻微事故,以防出现次生事故、二次事故。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    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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