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喝桶装纯净水已成很多人的习惯。当你按下开关取水时,是否对看似清澈的纯净水有过怀疑呢?最近,潘某和赵某就因用普通自来水冒充名牌纯净水,被秀洲区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并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和拘役4个月。
潘某和赵某是一对夫妻,来自黑龙江,在嘉兴做小生意已经好几年。2010年9月,丈夫赵某花了2万多元从别人手中转来一家水店,经营某品牌的纯净水,该店位于市区禾兴北路西马桥社区附近。
本想通过水店赚点钱,谁知,一段时间后,潘某和赵某发现经营情况并不好,就打起了自己“加工”名牌纯净水的念头。考虑到位于西马桥社区附近的这家店地方小,周围经过的人流量又大,若在店内直接加工纯净水,容易让人发现,去年7月上旬,潘某在禾平街又租了一个店面,以扩大“产能”。
实际上,潘某加工纯净水并没多少技术含量,就是把自来水通过简单过滤后进行装桶,然后,在桶上贴“莫干山”、“千岛湖”、“娃哈哈”品牌的标签,再销售出去。因为正宗“娃哈哈”品牌的纯净水桶上有“娃哈哈”字样,潘某就自己去买“娃哈哈”的桶回来再进行装桶。赵某则负责协助记账,在潘某加工时,顺便也帮帮忙。
赵某有一个小账本,详细记录了每天的销售情况。从账本上可以看到,他们的客户以企业居多,包括多家小型超市、服装厂、足浴店、饭店和KTV等。据查,从去年7月开始加工至今年3月被查获,这对夫妻平均每天都有几百元的销售额,累计销售金额高达3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