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展检查、稽查才能还企业一个安静的生产环境?怎样安排培训才能满足企业需求?日前,市纪委监察局连出两道“令牌”,建立起一套从工作计划到结果评估的完整的涉企检查、稽查报批和备案制度,对涉企培训也从审核、收费、备案等方面建章立制,力求通过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的规范操作,扎扎实实为企业排忧解难。(相关报道见2版)
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政府依法对企业实施监管的主要形式,无论是推动某项重大政策落实的督查,还是就某个突出问题进行突击性检查,不同类型的涉企检查和稽查,从根本上说,都是政府运用所掌握的政策和信息优势,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引导它们科学、有序地走向市场,更多、更好地创造效益。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时下国内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不规范涉企检查、稽查行为,影响到了企业正常生产情况,更有甚者,个别作风差的工作人员借检查、稽查和培训之名“揩油”,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
公平地说,在历来重视依法行政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嘉兴,各种涉企检查、稽查和培训工作的开展一直为多数企业所认可,但是,也存在着检查、稽查点多面广重点不突出,培训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此次,市纪委监察局同时出台两份规范性文件,明确要求各种涉企检查、稽查和培训必须书面报送市效能办备案,并严格按照备案内容和时间进行,无特殊情况,检查、稽查的时间和内容也必须事前告知被查企业,具体实施中不得出现宴请、馈赠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对于检查、稽查和培训的效果,也要形成书面评估报告,记入部门效能档案。
政府通过涉企检查、稽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必须以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前提,只有行之有效、科学有序的检查、稽查和培训,才会受到企业欢迎。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市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为涉企检查、稽查和培训建章立制,就是要让科学的制度成为企业的“护身符”,使各种检查、培训从此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切实发挥出服务企业的功能和作用。
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下,为企业解困是一项循序渐进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问题,我们需要解企业燃眉之急的短期特效药,更需要从制度层面建立釜底抽薪式的根治之策。相信今后会有更多地方和部门设计出切实可行的制度,为企业建立起排忧解难的长效机制,形成扶持实体经济“年年有进步”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