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市民购买“本地瓜果自产自销点”的水果,就可以凭红旗来挑选摊位了。经过城管部门的检查评比,市区共有11个自产自销摊位被评为“星级摊位”。据悉,市城管执法局每月将对各摊位进行一次星级考核,被授予“星级摊位”荣誉称号的,在次年摊位申请审批时,优先予以考虑,并可优先选择市区设摊位置。
为解决农民进城卖瓜果难的问题,城管部门今年在市区共设了24个季节性瓜果自产自销规划占道点,设置时间为6月1日至9月20日,经营时间为每天6时至21时30分。
记者近期走访发现,市区本地瓜果自产自销点设立后总体经营较为规范,不仅解决了农民的困难,而且给市民带来了实惠。在解放北路本地瓜果自产自销点,有20多户本地农户到这里来设摊。
“西瓜、桃子比水果超市的要便宜几角钱,农民自己种的水果比较新鲜,我们也放心,路过都忍不住买上一些!”昨天上午,在解放北路本地瓜果自产自销点购买水蜜桃的市民陈女士说。
“一般瓜农比较实在,服从管理,诚信经营,大多也比较重视摊点周边清洁卫生。”据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何伟明介绍,为进一步加强自产自销占道便民摊位的设置管理,规范经营秩序,提升摊点档次,今年首次进行“星级摊位”评比。
据介绍,城管部门列出来的评比条件比较严格,比如要办理摊位证,按时出摊、撤摊,保持周边环境清洁卫生。同时不能擅自扩大经营面积,无贩卖或堆放其他货物,无占用或损坏绿化带,无依树搭建、违章搭建、搭床住宿、乱吊挂等现象。此外,摊位出售的瓜果不能以次充好,不短斤缺两。
经过检查评比,11个摊位被授予“星级摊位”荣誉称号,并获取一面小红旗做嘉奖和“记号”。城管部门将按照检查评比条件,每月对摊位进行一次评比,对已被授予“星级摊位”荣誉称号的摊主,如在次月检查评比中不达标的,将取消“星级摊位”荣誉称号,并收回红旗。
“对于获取‘星级摊位’的瓜农,在明年摊位申请审批时,优先予以考虑,并可优先选择市区设摊位置。”何伟明称,不达标的摊位会收到限时整改通知书,如摊主不及时整改到位,将被取消设摊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