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2年7月24日 10:13
关于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
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镇、街道文明委,区级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形成学习雷锋、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现就弘扬雷锋精神、大力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以弘扬雷锋精神为核心,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内容,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广泛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精心设计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完善参与广泛、形式多样、活动经常、机制健全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培育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风尚。
二、工作内容
人民群众积极、广泛地参与,是志愿服务活动的不懈追求和生命力之所在。精心设计有感召力的响亮口号,打造有影响力的活动品牌,增进社会认同,扩大公众参与,夯实志愿服务的群众基础和实践基础。
(一)“关爱他人”志愿服务活动
以“学习雷锋、奉献爱心”为主题,广泛开展敬老、爱幼、帮扶农民工、助残志愿服务活动,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提供更多关爱,使他们感受到人间真情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1.敬老志愿服务。按照深化拓展、扩大覆盖、务求实效的要求,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为主题,以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站为依托,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等结对帮扶的办法,为空巢老人提供家政服务、应急救助、心理抚慰、健康保健、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使他们安度晚年、幸福生活。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老龄办)
责任单位:区妇联、区司法局、区计卫局
2.爱幼志愿服务。对留守儿童、新居民子女等群体实施关爱,并针对生活困难的留守儿童、新居民子女等,组织志愿者通过“爱心妈妈”、“代理家长”等形式进行结对帮扶和生活、情感关爱,让他们安心学习、健康成长。针对留守儿童、新居民子女等学习教育问题,组织志愿者依托乡村学校少年宫等阵地,开展学业辅导和兴趣培养。
牵头单位:区妇联
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关工委、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区新居民事务局
3.帮扶农民工志愿服务。以技能培训、权益维护、情感关怀、文化服务、素质提升等为重点,精心设计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保护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农民工身心健康、提升农民工文明素质等志愿服务活动,努力营造理解、尊重和关爱农民工的浓厚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区新居民事务局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区计卫局
4.助残志愿服务。以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为核心,以生活救助、潜能开发、障碍补偿为重点,大力开展社区家庭助残、康复医疗助残、支教就学助残、就业培训助残、扶贫开发助残、文化体育助残、权益维护助残等志愿服务,推动形成扶贫济困、扶弱助残的人际关系,努力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区残联
责任单位:区妇联、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区计卫局
(二)“关爱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以“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以弘扬雷锋精神为核心,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用讲文明树新风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1.文明礼仪知识普及志愿服务。广泛开展文明礼仪知识宣传普及志愿服务,传播文明理念,倡导互助精神,劝导不文明行为,营造文明有礼的社会风尚。培育和挖掘一批文明礼仪示范典型,通过进广场、进企业、进社区进行宣传,引导人们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公共场所文明引导志愿服务。在广场、赛场、车站、码头、医院、旅游景点等重点场所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开展秩序维护志愿服务,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秩序。围绕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行业形象的目标,公安、民政、税务、交通、卫生、旅游、金融、工商、邮政、电信、移动、能源等窗口行业,开展“惠民便民、满意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和延伸服务。在城乡社区开展“学习雷锋、奉献爱心”活动,形成人人热情参与学雷锋活动、人人自觉践行雷锋精神的生动局面。
牵头单位:区委直属机关工委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中心、区公安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民政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计卫局、区工商分局、市地税二分局、区国税分局、区供电分局、区各大银行、电信秀洲分局、移动嘉禾分公司
3.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通过设立志愿交通监督岗、文明交通引导员等办法,组织开展“文明驾车”、“文明乘车”、“文明停车”、“文明排队”等志愿引导活动,引导人们文明出行,创造井然有序的交通环境。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4.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结合“爱国歌曲大家唱”、“三下乡”、“四进社区”和“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广泛开展社区文化志愿服务,鼓励专业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义务参与基层文化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结合“全民阅读”、“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组织志愿者通过讲座、沙龙等方式推介优秀图书、传播先进文化。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城乡基层,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
牵头单位: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责任单位:嘉报集团秀洲分社、市新华书店(协办)
5.网络文明志愿服务。以推行网络文明为重点,结合文明网站创建,组织志愿者传播文明、引领风尚。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利用重点新闻网站及相关网站的博客、论坛等网上阵地,通过撰写评论、论坛跟贴、撰写博文等方式,积极引导网上舆论,共同构建积极、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牵头单位:区网宣网管办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嘉报集团秀洲分社、电信秀洲分局、移动嘉禾分公司
6.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社区志愿者走进困难家庭、老年人家庭,开展家电维修、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切实帮助社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在便民利民服务、社区文体活动等志愿服务活动中,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作用,提升现代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在城乡社区普遍成立治安巡查志愿服务队,开展治安巡查以及禁赌禁毒、消防安全、应急救助、防范违法犯罪等宣传活动,引导居民义务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群防群治网络。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妇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区计卫局、区工商分局
(三)“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推动科学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必然耍求。开展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是建设生态文明,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重要抓手。
1.普及环保知识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普及低碳生活理念和环境保护知识,鼓励垃圾分类,清除卫生死角,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着力提高人们的环境道德修养,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水平。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计卫局
2.保护山川河流志愿服务。结合推行河长制,重点组织动员人们参与重要河流和水资源地的生态环境治理,同时做好山林绿地、旅游景区的生态保护工作,培育崇尚自然、善待环境的理念,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幸福家园,使群众在优美环境中生产生活。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住建局、区国土资源局、区环保局
3.植树造林志愿服务。组织动员人们参加义务植树、认养绿地、巡逻护林,兴起关爱自然、植树造林的热潮。建立植树造林长效机制,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
牵头单位:区绿委办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农经局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文明委统一领导、文明办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领导体制和互作机制。成立嘉兴市“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总队秀洲区支队,支队长由区委副书记、区文明委副主任徐建役担任,副支队长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区文明委执行副主任担任;支队办公室设在团区委,办公室主任由团区委书记(区“文明秀洲”志愿者服务先锋团团长)担任;“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各专项志愿服务牵头单位和各镇、街道和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分别组建志愿服务大队,并下设中队、分队;各地文明办、志愿者协会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总体规划、组织健全、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抓好全社会的志愿服务活动;各牵头及责任部门要各展所长、各负其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交错”的志愿服务网络。
2.健全运行机制。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加强志愿服务阵地建设,各镇、街道和、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志愿者服务大队要以镇、街道、社区为依托,建立志愿服务工作站,并要设置好志愿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工作流程,整合志愿服务活动资源,实现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活动项目的有效对接。各级文明单位,要结合各自特点,建立志愿服务队,组织单位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服务和延伸服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将纳入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镇、文明街道、文明村、文明社区和文明示范窗口考核的重要指标。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经费支持。着力改进创新,不断丰富活动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充分发挥各类组织在志愿服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打造有各具特色的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努力开创志愿服务工作新局面。
3.强化氛围营造。各新闻媒体要注重宣传的集中性和持续性,深入基层挖掘亮点和先进典型,通过新闻报道、评论、典型事迹报道等形式,大力宣传志愿服务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网站、公益广告、文艺作品、镇村简报、图片展览、墙绘宣传等载体,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和先进典型,兴起“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的高潮。
嘉兴市秀洲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2年7月4日
来源:
区文明办
作者:
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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