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更加到位,职责更加明确 秀洲区环评审查出新规明职责提效能
2012年7月13日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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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秀洲区环保局获悉,该局制订并出台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程序规定(试行)》,对项目咨询、现场勘察、总量控制、环评联系单开具、受理、公示、科室分类审查、分级集体审议、排污权交易、审查决定签发、结果公告均进行了详细规定。
该规定从今年6月起试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审批前,统一由环保窗口通过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门户网站或媒体等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公示受理信息。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后,统一由环保窗口按月在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公告审批结果,接受公众监督。
据悉,经过1个多月的试运行,秀洲区环保局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更加规范,审查更加到位,职责更加明确,有效避免了后续监管中扯皮推诿情况的发生,提高了环评审批效能。
来源:
南湖晚报
作者:
晚报记者 朱 政
编辑:
杨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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