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6日 08:27 [大 中 小] [打印]
新华网北京7月5日电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日公布《关于利用价格杠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价格政策措施。
根据《实施意见》,国家将主要是通过深化电力、天然气、水利工程供水等领域价格改革,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保障性住房、铁路、医疗等公共事业实施支持性价格政策,充分调动民间资本参与相关领域投资经营的积极性。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涉企收费减免力度,规范金融服务价格行为,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谢冬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