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晚报上有两则新闻引起了笔者的关注,一则是《千名小学生上午认捐食藻鱼》(6月11日4版),另一则是《鱼儿刚要洁水竟成网中“战利品”》(6月12日2版),两则报道反映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做法,读来令人感叹。
小学生都懂得要保护环境,清洁河道,所以把自己的零花钱省下来认捐食藻鱼,想让嘉兴的天更蓝,水更清。但没想到的是,刚刚放养下去的食藻鱼却很快成了某些人网中的“战利品”。这种背道而驰的做法着实让人气愤,也是对爱心的无情亵渎!作为大人,我们真不忍心把事实真相告诉天真无邪的孩子。在此,笔者强烈呼吁有关部门:对非法捕鱼,真的该好好管管了!
其实,我国的《渔业法》对捕鱼是有一定的规定的,比如: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等。
既然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每个人就应该自觉遵守。同时,相关部门如渔业部门等,也应该加强检查和监督,坚决取缔非法捕鱼,对屡教不改的,甚至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惩处。
同时,我们也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市民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让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如果大家都懂得保护环境就是保护自己的生命,那么就会自觉行动起来,以保护环境为荣,以破坏环境为耻。这样,非法捕鱼者也就很可能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如果南湖等水域目前还做不到全面禁渔,那么建议在部分区域禁渔,或者设立一定的禁渔期,以最大限度地保护鱼儿,保护水环境。
鱼是我们人类的朋友,我市启动“以鱼洁水,保护母亲河行动”,是一件利在千秋的大好事,但那些非法捕鱼的行为是在唱反调,是在破坏我们的环境,是在伤害市民的感情。为了让我们的母亲河更干净、更美丽,也为了呵护广大市民的爱心,请千万不要非法捕鱼,也请相关部门切实管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