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年前,两人都在中学读书,因玩耍时不小心,一方造成另一方的一只眼睛失明;30多年后,因更换假眼费用由谁来出的问题,两人再起纠纷。近日,新塍司法所通过“背对背”调解,化解了这起时间跨度达30多年之久的纠纷。
30多年前,张某与王某曾是秀洲区某乡镇中学的学生,1980年的一天,两人下课一起玩耍时,王某不小心将一橡皮筋弹到张某的左眼,造成张某左眼失明。当时,经学校出面处理此事,由王某赔偿张某医药费数百元。此后,两人相安无事。
由于当时生活困难,张某的左眼一直未更换假眼。如今30多年过去了,张某因左眼失明,生活、工作都受到很大影响。最近,在其子女的建议下,张某动起了更换假眼的想法。可对于更换假眼的费用问题,张家人一致认为理应由王某承担。找到王某后,王某认为这件事情当年已由学校出面处理完毕,时隔30多年,张家人再来追讨更换假眼的费用属于讹诈。双方自行协商不成,向新塍司法所申请调解。
新塍司法所调解员了解事情缘由后,决定实行“背对背”调解,在调解中尽力寻找双方的平衡点。调解员一方面劝说张某此事已经过去30多年,远远超过了法律的诉讼时效,即使向法院起诉也已经丧失了胜诉权,因此想让王某全额拿出更换假眼的费用是不现实的,最多给予一点补偿。另一方面,调解员希望王某能够考虑张某的心情,毕竟30多年前王某的过失,导致其一只眼睛失明,无论在生活上还是精神上,张某都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希望王某能将心比心给予张某一定的补偿。
经过调解员苦口婆心的调解,王某答应给予张某一定的补偿金,作为自己少年时无心过失的补偿。至此,这起时隔30多年的纠纷终于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