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无证的“黑网吧”,以往都是工商部门查获后以罚款、没收设备作为了结。而昨天下午,秀洲区公安分局以非法经营罪向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科送达了起诉意见书。据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以“非法经营罪”追究“黑网吧”业主刑事责任,这在全区还是首次。
“黑网吧”一年赚了
近20万元
今年5月15日下午,油车港派出所民警在排查中发现,该镇濮家湾村一出租房内藏匿着一家“黑网吧”。两间不大的房屋里摆放着30余台电脑,电脑前,还有一些学生模样的青少年正玩着网络游戏。
经调查,2010年9月,四川人何某、邓某伙同油车港镇的高某共同出资10万元,在未取得文化、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在出租房内摆放32台电脑设备,以每小时2元的收费标准供他人上网。2011年5月至今,该“黑网吧”便非法获利19.6万元。
随后,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拘了何某等3人。“根据相关法律,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这个‘黑网吧’的营业收入已经达到了立案标准,警方刑拘他们是有法可依的。”油车港派出所所长杨洁峰说。
为“黑网吧”整治
起到示范作用
近年来,新居民对网上娱乐的需求愈来愈大,尽管目前全区登记注册的网络经营场所(网吧)有38家,但远远满足不了他们的需要。受利益驱使,一些人便非法经营“黑网吧”。它们的存在,不但扰乱了网络文化市场秩序,而且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容易诱导其荒废学业,甚至走上犯罪道路,这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自2008年以来,秀洲区工商、公安、通信等部门通过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实施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加大对“黑网吧”的监管力度。4年来,全区已累计取缔“黑网吧”247户次,暂扣电脑主机578台,但“黑网吧”仍屡禁不止。记者从秀洲区消保委了解到,今年初以来,接到“黑网吧”举报22件。
以往,相关部门查处时,除罚款和查扣上网设备外,没有更好的执法手段,经营者因违法代价不高,并没有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以“非法经营罪”追究“黑网吧”业主刑事责任的举措,对净化规范网络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将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