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市教育部门获悉,根据最新发布的《2012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今年市本级14所普通高中仍将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并结合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学生的分数择优录取,同时强调各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
志愿填报:两个批次,十个志愿
据了解,2012年市本级初中毕业生人数为10522人,比去年减少了2046人。包括公办和民办在内的14所市本级普高今年将招收新生6822人(其中面向市本级5601人),招收总人数比去年略有增加。中考成绩公布后,由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和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自主选择,填写志愿表,考生所在学校根据志愿表将志愿信息输入电子表格后上交市教育考试院,志愿信息经教育考试院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两个批次进行,嘉兴一中(含三限生)、秀州中学、嘉兴高级中学为第一批次,其余学校(含秀州中学三限生和嘉兴高级中学自费生)为第二批次。考生可根据公布的第一批(按招生计划的1:1.05划定)、第二批(按1:1.1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与本人中考成绩、分数段的人数统计和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填报第一批次三所学校的四个志愿和第二批次的六个志愿。
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今年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将体现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市教育局基教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符合综合素质评价要求的前提下,每个批次所填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录取时,首先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学校志愿,被检索的志愿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体现“分数优先”的原则。再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的顺序检索,体现“遵循志愿”的原则。各批平行志愿分别实行一轮投档。
录取中,如出现因考分总分相同而又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语、数、外三门学科总分高者列前,如果仍相同,则并列者共同进入,其名额不占该校招生指标。如通过以上办法录取后,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未被录取的学生,则由未完成计划的学校直接补录。此外,普通高中体育和艺术类特长生的招生,须根据已公布的分类计划数由学校制定选拔标准,负责专业测试,并在学校网上公布专业测试合格者名单。
市教育局还要求,任何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擅自降低录取分数线招生,公办学校未经批准不得跨县(市)招生,不得使用有偿等违规手段招生。未经批准的超计划录取、降分录取以及违规跨县(市)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取得学籍。